宋,普陀区专业离婚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作风严谨、言辞犀锐、思维缜密,素以敬业和执着著称。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离婚过错方要负法律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双方一方存在过错,造成夫妻双方离婚的,有过错的一方要承担法律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重婚;
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有其他重大过错。
过错方离婚赔偿标准
1、所谓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
2、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一方在重婚、与他人同居期间将财产赠与与其重婚、同居的第三方,致使无过错方的财产损失,无过错方可要求过错方赔偿因该赠与行为给其带来的物质损失。物质损害赔偿是指看得到的损失,如,调查过错方有重婚情况的花费、起诉离婚的起诉费、家庭暴力治疗的医疗费等等。根据法律的规定,物质损害赔偿需要按扎实际损失赔偿,不能因为赔偿得到多于损失的赔偿。因此,物质损害赔偿的标准就是实际的损失额。具体的损失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所以,在此需要提醒各位,保存好因过错方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证据,如收据、发票、医疗费清单等等。
3、关于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参照《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实施。其赔偿数额的确定,需由侵权人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侵权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经济能力和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多重因素来予以确定。
4、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过错方对此应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中国目前司法实践中,对于离婚纠纷中的过错赔偿标准是很低的。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双方一方存在过错,造成夫妻双方离婚的,有过错的一方要承担法律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一、离婚诉讼中财产补偿履行期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诉讼中财产补偿履行期限在判决书是有载明,超过判决书载明期限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判决书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离婚损害赔偿范围
根据《婚姻法》第46条规定,离婚损害赔偿的具体情形为:
、重婚行为
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它不仅包括法律婚姻,还包括事实婚姻。
、有配偶而与他人同居行为
同居是指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的两个异性不以夫妻名义但在一起共同生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重婚的区别在于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表现是多种多样的,如举行婚礼、公开自称或介绍为夫妻、以夫妻名义对外处理事务、生养小孩、申报户口、购置住房等等。
、实施家庭暴力行为
家庭暴力是发生在家庭内部的暴力、伤害行为,包括对财产进行打砸的财产暴力、针对身体的肉体暴力、性暴力以及针对精神的精神暴力等等。这些暴力可以是单独的,也可以是混合的,而且大多表现为混合暴力。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行为
虐待也是家庭暴力的一种,是指对家庭成员在肉体上或精神恶意、暴力对待的行为。遗弃是指对家庭成员负有抚养和扶养义务而拒不抚养和扶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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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